(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哈尔滨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共有4个,分别是哈尔滨热电厂、哈尔滨化工热电厂、闽江路4×29MW调峰热水锅炉房、化公路3×64MW热水锅炉房。但目前上述热源无法满足开发区76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需求。
    本项目将在化公路3×64MW热水锅炉房预留空地扩建一台70MW热水锅炉,利用原有主干网向开发区供热。
    拟建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
    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开工时间为2008年初,2008年12月竣工投产。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对各施工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但其施工持续时间短,强度较小,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热源厂燃煤粉尘、SO2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锅炉放空、鼓引风机、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排放;燃煤灰渣固体排放;冷却、循环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环境的因素,将采取各种措施和工艺实现达标排放,周围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关标准;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要求;工程废渣可作为周边建材厂建材原料综合利用;项目排放的废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开工前充分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时段、区段,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可确保施工期各施工区周围环境敏感点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烟气治理选用冲击水浴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6%以上,烟气脱硫效率可达65%;并通过高度为100m的烟囱实现高空排放,通过上述防治措施,排入大气的烟气的各项污染物含量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相应的排放标准。
    营运期废水按清污分流设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其灰渣可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层使用,同时也可作为建筑原材料使用。并针对产生较大噪声的运转设备,分别设置鼓、引风机间和水泵间,各房间维护结构均作隔音处理,鼓风机和进风口设消音风口,风机设消声器,水泵采用减震基础。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哈投股份供热热源4号热水锅炉扩建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预防保护、减免、控制和恢复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不对工程影响区的各环境要素产生明显的、不可接受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的名称:哈尔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1-82332626
    联系人:姜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845040530
    联系人:林先生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以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的意见。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以说明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哈尔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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